Rethink sexuality ..then gender

25 四月, 2015

轉載:「同志婚霸凌論」:台灣,真是「原罪」與「霸凌」之島

連接: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78/768091

柯文哲說「三十歲以上未婚女性是國安問題」、說「進口三十萬外籍新娘」、說「蔡依林舊」當然都涉及性別歧視,否則就該說三十歲以上未婚男女都是國安問題、說台灣男人怎麼可「採購」外配、說伍佰出道太久比蔡依林更舊之類的。男女方面他當然是個上年紀的保守派。

但這些都比議員說同性婚會造成「衛生問題」、大學院長說同志公民運動會讓台北成「解放場所」、教會人士說同性戀跟中輟生一樣是原罪、護家盟說台北市政府七月要舉辦同志自由婚禮是「霸凌市民」,來得不恐怖。

至少柯市長老老實實再解釋、澄清或致歉了。但以上反同陣營可沒有半點自覺歧視之意,而決心反同、打同到底。

不如這樣引申吧,全世界得愛滋的異性戀者多過同性戀者,異性婚已然造成全球衛生問題。

全世界官方支持異性性交,為異性戀者服務的酒家、妓院、賓館和多數異性戀者造成的強姦、輪姦、迷姦、雜交、外遇,已造成地球為異性戀者情慾解放場所、愛滋病毒散播溫床。

中輟生是原罪,那麼不工作的啃老族、去澳洲打工遊學和辭掉科技業去賣雞排、種無毒米開民宿找尋第二春的職場中輟生,都帶著原罪。甚至,不好好經營本業、辜負祖上傳承、墮落去賺黑心財、炒地皮、炒金融的企業,也都帶著原罪。

如果說政府率先在目前法律之外,「象徵性」辦理同志婚禮予以肯定和祝福是霸凌其他反對者,那麼政府其他眾多為人民反對的法律,也都幾十年在霸凌著人民?

台灣,真是「原罪」與「霸凌」之島啊。

如果敢這麼說,我也許能稍稍佩服他們。因為那樣也就是幾千年來宗教極端主義份子會說的話啊,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選擇性辦案,投機取巧頭腦不清說的話。

人家正方爭取的是(那可怕的束縛的)婚姻和(可怕的束縛的)婚姻帶來的法律保障,不是爭取雜交、動物交和散播愛滋病的權利。

這種辯論方式在高中辯論比賽就會被評審批得體無完膚了,為何可以一再讓看似具有社會地位的人上版面?你從你所理解的宗教角度要反同性戀,就明說,一直拿愛滋說事,真的很不道德。這些汙衊的人難道不知道還是有不少人是「被愛滋」、「被中輟」、「被染毒」和真正「被霸凌」的嗎?

反方可以想想,爭取同志結婚權的也許很多還算想規規矩矩、忠貞於一對一關係的同性戀者。很多人一來未必正式出櫃,二來未必想被綁住,三來和同性交往又不會未婚生子奉子成婚,真正決心會去結婚登記的,跟反方幻想的那些轟趴毒品雜交者可能有天壤之別。

也許,反方從來想說的就是,我不要給你任何平等的公民權、我不要你被「抬舉」到跟我一樣正常的能見度?管你是忠貞或淫蕩,管你會不會得病或傳染,管你納不納稅當不當兵投不投票,我就是覺得你是次人一等的敗類。

那麼,這番底牌就更結結實實暴露人們無可救藥的歧視與仇恨了。

新聞中護家盟表示,「對於同志議題,許多人確實可以接納同志的存在,但是並不表示能夠接受或認同同志性行為,尤其更不贊同同志性行為成為公開宣揚的議題。」

意思是,先不談其他民法權益,一個被剝奪做愛權、相愛權、自我認同權、自我表述權的同性戀者,才是這些高高在上者可以「接納」他們如螻蟻或魅影一般「存在」的——我怎麼感覺這口氣比上帝、比耶穌、比佛陀還大?

如果反對麥當勞病童之家,或只租不賣捷運聯開宅的某些人,被批天龍國裡的天龍,那麼這群長期散播赤裸裸歧視與仇恨的「既得性別/性向/性交利益者」,又該被稱為甚麼?

30 一月, 2014

Share: 請鬼開藥單、性平精神倒退

關於教育部性平委員會納入曾品傑、丁雪茵,表面上看來是一時風波,背後其實是政教關係互動密切的結果;早在2個月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就已陪同「下一代幸福聯盟」拜會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為使性別教育能符合家長期待和民情,教育部各層級「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名額中,應納入「家長代表」以及「宗教代表」。

教育部日前公布第6屆性別平等委員會名單,其中,曾在公開場合發表對同志不友善言論的中正財法系教授曾品傑、台灣真愛聯盟成員丁雪茵,都成為教育部性平會的新成員,引發性別團體痛批「請鬼開藥單、性平精神倒退」,2人的基督教信仰背景,更為過去幾個月來教會大力動員反同婚的戰績,再添一筆紀錄。

儘管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科長柯今尉表示,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宗教信仰,只要不是宗教團體的代表,就不算是特定宗教人士,因此教育部並非刻意納入宗教人士,但事實上,曾品傑在立法院2013年11月19日的「婚姻平權公聽會」上,就是「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推出的6位代表之一。

而「宗教人士納入性平會」的訴求,早在教育部性平會名單公布前就埋下伏筆。經查,「下一代幸福聯盟」10多位代表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陪同下,於11月20日下午拜會行政院長江宜樺,會晤約半個小時,法務部長羅瑩雪、教育部次長陳德華等部會官員都在現場。

下一代幸福聯盟當場提出訴求表示,為使性別教育能符合家長期待和民情,教育部各層級「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名額中,應有「家長代表」以及「宗教代表」,比例各不得低於1/4;性別平等政策推動的時候,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更應將宗教人士納入成員名單。

下一代幸福聯盟也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將「多元性別」納入法律名詞定義,但要求將「家長教育選擇權」加入,以尊重家長的宗教及哲學價值。此外,下一代幸福聯盟針對立法院已一讀付委,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法》972條修正案,以及並未一讀通過的多元成家草案表達強烈反對,另外更反對「通姦除罪化」,而江宜樺沒有表達特定立場,但承諾會與相關部會首長討論,請各部會對於相關法案可能造成的影響多做了解。

回顧過去幾個月大力反同志婚姻的歷程,作為「台灣宗教愛護家庭大聯盟」一員、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傳福委員會家庭組趙欣品,日前受訪時也坦承「不能否認他們(護家盟的其他人)有一些人蠻有辦法的,有機會讓這些宗教團體代表和政治人物取得對話的機會」、「李克勉主教其實去見了蠻多位立委,護家盟可能拜會了更多」。

賴士葆指出,他是民意代表只負責帶他們去見江院長而已,並沒有關說加入宗教代表到性平會一事。

全文網址: 請鬼開藥單 賴士葆牽線反同志團體見江揆 | 國內 | 新聞 | 風傳媒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ad99c46f-889f-11e3-8b0b-ef2804cba5a1/?uuid=ad99c46f-889f-11e3-8b0b-ef2804cba5a1#ixzz2rtcJbg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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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九月, 2013

轉載: 爛理由反同性婚姻是想毀滅上帝嗎?

聯接: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058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的民法修正草案,主要針對伴侶、家屬制度以及婚姻平權。案子還沒送進立法院,某些宗教反對團體就急著發動「打電話給立委抗議」。早在2006年,台北某教會就曾廣發「我們強烈反對同性戀婚姻」電郵,文末還貼心附上立委的姓名電話跟電郵。當然現在也如法炮製,好些立委辦公室開始接到自稱是「家長」、「老師」的民眾抗議電話。當然,隨著網路影音發達,他們也製作了影片。

看完影片後,深覺得底下網友回應說這是「廢文」真是太對了。這又是用真愛聯盟那套手法:斷章取義、扭曲草案原意、以恐嚇的方式製造家長恐慌。讓老有所養、被丟棄的孤兒能有個家的多元成家,變成了「亂倫」跟「多P」。

「多元性別、單身、同性伴侶、異性伴侶皆可收養孩子」的草案,扭曲成「真的能讓孩子健全成長嗎?」,真是頗沒常識的攻擊,也實在太看不起台灣所有辛苦偉大的單親爸爸或媽媽、以及隔代教養的阿公阿嬤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一個孩子的成長關鍵,根本不在於養育者的性別好嗎?

影片接下來提出更多質疑,第一個是「大部分的台灣人支持同性戀婚姻嗎?」。唉,根本沒在關心台灣,去年4月TVBS民意調查中心「國人對同性戀看法民調」,49%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29%反對。8月旺旺中時民調中心「國人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看法調查」,56%贊成同性有合法結婚的權利,31%反對,連上網查一下都懶是怎樣?

還有「對下一代的教育該如何?」的疑問,說到這就好笑,某通電話在幾十分鐘對同性戀偏見陳述後,自稱中學教師的反對者激情四射地問:「如果同性婚姻合法,以後我要怎麼教育小孩子?」立委辦公室人員,冷靜禮貌回答:「嗯,我想您會需要再進修。」這回答實在超讚。

最糟糕的是這句反對同性婚姻的質疑:「學國外的作法一定比較好嗎?」充分表現邏輯錯亂自打耳光。而且我真的懷疑這些反同性婚姻者,其實不是因為恐同症,而是他們想要毀滅台灣的基督教!

嘿咩,學國外作法不一定比較好!所以我們不可以學美國歐洲那些搞同運、開放同性伴侶婚姻的國家呀!依照這個邏輯,基督教天主教百分之百都是國外來的喔!我們也不要學國外作法去信上帝啊!真正愛台灣,就應該來信媽祖菩薩才是對的啦!

(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

4 九月, 2013

轉載: 台灣信徒最多的基督長老教會呼籲教友反省偽善

連接: http://blog.roodo.com/franwu/archives/16177239.html

台灣的基督教教派極多,其中,「長老教會」是台灣創教最早、信徒人數最多的基督教教派,他們在日前發表聲明,呼籲教友、教會自我反省、檢討偽善態度,並要關心多元社會與弱勢,和受壓迫者同在,亦即,「長老教會」相當於是公開批評「真愛聯盟」的假真愛、真仇恨是違反基督徒的信仰精神的:「我們夢想台灣是ㄧ個彩虹的國度,是獨立、和平、溫柔、永續、包容、平等、互相尊重、經濟穩定、有文化、有完備國家體制、充滿歡笑,在世界自由翱翔不再孤獨。

我們呼召青年來自我反省,改革威權和結構的不公義,透過禱告和聖經的教導,隨時裝備自己、思考與分享,關心多元社會與弱勢,珍惜資源,用心愛台灣。

我們呼籲教會要謙卑反省,勇於檢討偽善與中產階級化的現象,並和受壓迫者同在,實踐「行公義、好憐憫」的信仰精神。」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聲明稿全文請見:http://youth.pct.org.tw/news.htm?strBlockID=B00279&strContentID=C2011072200001&strDesc=Y&strASP=news)事實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花蓮玉山神學院前副院長陳南州牧師也說:「我多麼期待持反同性戀立場的基督徒社群能走出自己的經驗和神學觀點,去認識幾位同志基督徒,聽聽同志的心聲,然後從這種經驗來讀《聖經》,省思信仰。或許你也會跟我一樣,發現他們並不是什麼道德敗壞的人。他們比那些口說仁義相愛,卻是從心底憎恨他人的人更像耶穌基督的門徒。」(全文請見:〈同志神學面面觀〉

毫無疑問,相較於「真愛聯盟」的背後靈「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靈糧堂」和「新店行道會」等偏狹的宗教仇恨團體,「長老教會」向台灣社會及其眾多的教友示範了何謂正派的宗教團體,以及,最為重要的是,即便同屬於基督教,不同的眼界、心胸和識見,都會影響該教派對《聖經》的詮釋。而這也就是為什麼,當「真愛聯盟」揮舞著仇恨喊殺的時候,其他較有良知的基督教派會起而抗衡。

此外,台灣的宗教多元且寬容,擁有最多信徒的佛教也不反同志,法鼓山的創辦人聖嚴法師就奉勸父母親面對同志小孩時要接受,因為同志不是異類。(全文見2005/2/6《聯合報》:〈方外看紅塵 同性戀兒子

而與輔仁大學同屬宗教學校的玄奘大學,也同樣有研究「生命倫理」的「應用倫理研究中心」,其中心主任釋昭慧法師更是表示佛教並不壓迫同志、亦不認為同志需要被『矯治』,她甚至呼籲:「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如同支持性別平等、階級平等與物種平等一般,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釋昭慧法師全文請見:「同志」議題的佛法觀點

在此,我懇請基督教教友擦亮你們的眼睛,看清楚一個利用恐懼、煽動歧視的教派絕沒有資格代表耶穌精神,你們的教義與信仰從來都不是仇恨與歧視:讚美主,但,不要以耶穌的名義殺戮,不要讓Hallelujah成為一個破碎的禮讚。

與此同時,有鑑於「真愛聯盟」已「放話」要改走國會遊說路線,我亦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立委諸公三思,「真愛聯盟」的作法(扭曲教材內容、連署人數灌水、用真愛包裝仇恨)已引起許多知名部落客的不恥,如酪梨壽司、「個人意見」和宅神朱學恆,現在就連宗教界也不以為然,台灣最大的基督教會都不支持,更別提信徒人數最多的佛教了。立委諸公倘若以為支持「真愛聯盟」即能為自己帶來選票,請三思站在民粹、保守反動力量那一邊的反作用力。

以下是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委名單及聯絡方式,懇請關心下一代教育、台灣政治正義、人權及文化、宗教底蘊的妳/你,一同「一人一信,支持性別平等教育」:
立 委 電子信箱 國會研究室電話
江義雄 ly11077a@ly.gov.tw 02-2358-6131;02-2358-6721
余 天 ly11088a@ly.gov.tw 02-2358-6711;02-2358-6396
林淑芬 ly11021a@ly.gov.tw 02-2358-8186;02-2358-8301
洪秀柱 lym079a@ly.gov.tw 02-2358-6096;02-2358-8016
翁金珠 ly10632a@ly.gov.tw 02-2358-6622
郭素春 pearlwpf@yahoo.com 02-2358-6736;02-2358-6926
黃志雄 ly11051a@ly.gov.tw 02-2358-6391
楊瓊瓔 lym169a@ly.gov.tw 02-2358-6206
管碧玲 ly11059a@ly.gov.tw 02-2358-8146;02-2358-6861
趙麗雲 ly11098c@ly.gov.tw 02-2358-6441;02-2358-6316
鄭金玲 clarklu829@hotmail.com 02-2358-8131
陳淑慧 ly11105a@ly.gov.tw 02-2358-6931
蔣乃辛 ly11107b@ly.gov.tw 02-2358-6901
林岱樺 02-2358-8021

(最後,2010年在加拿大舉行的冬季奧運開幕典禮上,主辦單位邀請出櫃的女同志歌手 K. D. Lang上台表演,她演唱了詩人歌手Leonard Cohen創作的Hallelujah,全場觀眾手持白色蠟燭表示支持。台灣要走向多元尊重的文明社會,或偏狹仇恨的反動社會,相信答案昭然若揭)

1 八月, 2013

給香港政府和各個機構 (特予梁振英特首) 的一封公開信 (9)

特予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

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香港立法會曾鈺成主席

香港平機會主席周

大愛同盟所有負責同人

香港女同盟會負責人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黎銘澤和所有同人

聯合國駐港辦事處駐派人員、專員等同仁:

 

主題:  正視性小眾的需求並加速立法的進程

 

你們好,我是楊辰昕,是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主席。這次是我第九次致函給你們,針對香港政府特別是平機會即將展開有關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程序研究工作提出我們的看法。

事實上,作為一個學術人員, 我們能夠預見平機會周一先生所面對的困境。允許我直接指出一些足以讓立法工作面對停擺和具誤導性的意見,這些意見也許已經有反對立法者和異議者提出。當中的指摘可能包括:

1 老掉牙的逆向歧視

2 質疑優先處理性傾向歧視法的必要性

3 以任何形式的說詞來合理化駕凌性小眾的福利

4 寧可漠視公共機制內的非既得利益者的犧牲,也要保留香港社會中的迂腐規則

對我而言,這些涉及指摘性的輿論都能夠輕易地被反對立法者以泛表面的說詞做出華麗的包裝。所有這些指摘 (聲明稿、遊行、反對行動升級、質疑周先生) 再怎麼地鉅細靡遺地說明,甚至是語焉不詳地敘述,一切一切的恫言、干涉和質疑,甚至將後同盟作為對性別平等進程能夠營造所謂的合理輔助效果;這一切一切等等無數真的並且具體的物件中,唯有事件中所隱藏的內化歧視、忽略、霸道、霸凌、不尊重甚至是假想令我感到愕然。

將心比心地替性小眾設想,我不明白這些所謂的社團、異議者、反對立法者和阻擾者 (可能綜合超過一個身份),認為在香港這個在真實世界活著的性小眾,到底算什麼?到底和為什麼香港人民的性小眾要接受、面對、去看 “別人”假想他們的人生語言 (公共需求、隱私、法律保障、尊嚴和福利) 啊?

假設吧,儘管現有的香港確實還沒有立法,但是這時候的此刻當下,假設一個男同志已經頻臨死亡,那麼如果他的愛侶自覺他不被保障,不被肯定,不被香港的法律和公共機制所尊重, 在斷腸悲憤下,他覺得司法不公而說了一句髒話,是不是又要冒著「侮辱和毀謗罪名」的風險?法律的存在的意義到底在服務谁?

作為一個從事性別權、性別平等權利的政策諮詢工作者,本人對此等現象感到荒謬。本人看著異議者那些斷章取義的事證、超級誇飾的情緒、蓄意炫染的話語,本人對於自己扮演的角色感到可笑和無奈。

從事性別平等學術和社會改革讓我們深信社會良知和捍衛絕對人權是義不容的事情,性/別平等的捍衛何嘗不是人類最大的抗衡卻又亙古集結的智慧,不管它位於社會政策改革或性/別和司法學術的空間領域 ; 抑或能夠允許宗教霸權如此以何事可以優先、何事可以延緩、何事可被遺忘或揚棄的,甚至如此率性地蓋棺論定。

本人不願說法律都是保護既得利益者的,也許質疑周一先生的個人和團體都對看似權威制式的法律條文有所顧慮,但是他們沒有了解到法律的源初也具有建立和促成人類公平溝通平台的用心。

我曾經說過要讓社會擁有性/別平等的意識是一個必須依據一系列系統性的社會改革和教育同步進階的過程,但這一切的努力卻不是一個必然的結果。香港政府必須在成功推行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工作後才發現到性/別平等的社會不是一夜豐收的。

因此,針對此立法工作所預見的問題,我建議平機會的同仁參考這篇學術文獻,如下:

Title: Strategies for Achieving Sex Equity in Education

Authors: Glen Harvey and Leslie F.Hergert

Link:  http://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00405848609543239

儘管這篇學術文獻主要是針對性別平等而不是性/別平等,但是從文中的敘述能夠發現到他們對進階立法後所面對、當中所需要跨越的困境是非常清楚的; 這都將是香港政府和平機會在立法後所面對的最大的挑戰 – 如何確保社會認同和肯定社會需要另一個層面的性/別正義,協助異議者看清楚自己的內化歧視和自私心態 (請寬恕我的無禮)

我再次重申,香港政府和平機會的立法工作、施政和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成果也許能夠在一個世紀內摒除這些弊端,同步在亞洲區域立下標竿性的成就,一併消除我的顧慮。

針對以上的論述,我再度祝福周一嶽先生在立法的工作上水到渠成,加緊立法的進程,同步制衡內化歧視積極引領亞洲北部的性/別文明,讓香港再度傲視亞洲。

我衷心感謝香港特首、香港政府和各個單位考量我們的看法和諫言。共勉!

2013年8月1 日

 

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President

馬來西亞青年諮詢委員會 部長直選委員 2012

The Minister Selected Candidate 2012 , MPBN 

來自香港明光社的聲明稿 ???

轉載: http://www.truth-light.org.hk/myimage/files/misc_activity/n4311_open_letter.pdf

平機會管治委員會

要求平機會澄清立場

明光社是一個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非牟利團體,本社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並認為每個人都應互相尊重及彼此包容。然而,對於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本社認為在未有對性小眾受歧視的情況作深入的研究調查下便急於立法將會對言論、教育、宗教等自由帶來深遠影響,故本社反對在現階段草率立法。近日, 貴會主席周一嶽醫生向傳媒表達有關性小眾的言論令本社深感憂慮,故本社特來函要求 貴會澄清周醫生以下言論是否平機會的官方立場。

1. 對優先處理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

周醫生於本年7月4日的明報論壇版以平機會主席身份發表評論文章,引用不同的調查數據及同志團體的資料說明香港性小眾受歧視的情況。然而,有關研究的問卷設定極具引導性,可信性成疑,周醫生以此作為立法理據實為牽強。

根據 貴會於一月份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公眾認為「暢達通道」(34%)、「女男廁格比例」(26%)、「立法禁止年齡歧視」(10%),都比「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5%) 遠遠優先。本年7月23日周醫生更在香港電台揚言若政府明年不就《性傾向歧視條例》作公眾諮詢,將會動用平機會儲備自行做諮詢。

我們質疑為何平機會特別優先及大力偏側處理性傾向歧視。我們要求平機會解釋為何不先諮詢更多市民關注的年齡歧視問題,反而動用公帑諮詢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置公眾利益於不顧。我們期望 貴會澄清以上言論是否官方立場,有關決定又是否經過正式會議通過。

2. 對「逆向歧視」的立場

周醫生續於本年7月19日的明報論壇版表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引致「逆向歧視」是出於誤解。本社認為周醫生未有全面了解「逆向歧視」的案例就斷言否定,是過於武斷。

本社認為同性戀是一個涉及道德爭議的議題,若強行一刀切訂立歧視法,將等同粗暴地剝奪市民在公共空間對同性戀行為提出不同意見的自由,無疑是強逼別人認同同性戀行為。平機會需要明白,不認同同性戀行為可以是基於信念、良心,而非基於性傾向的歧視,這無礙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尊重和包容。周醫生未能就傾向和行為分別討論,更在7月2日的南華早報發文斷言市民不可在公共空間表達其信念和良心,此言論有違人權,令人嘩然。

我們要求平機會必須對此給予公眾一個合理的理由,以免誤導公眾。

3. 對家庭組成的立場

周醫生亦在明報的文中提及家庭價值是家庭成員之間的愛和扶持,並不只限於生育,及後又於7月23日香港電台的節目上表示香港要思考同性婚姻的問題。

本社認為同性婚姻涉及重大道德爭議,但在沒有任何諮詢、社會討論、學術研究、調查等基礎下斷言說香港「要思考同性婚姻的問題」,並不合宜。即使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亦強調同性伴侶的婚姻是否政府認同,也不涉及平等機會的範疇,締約國可視乎情況自行決定。

我們質疑周醫生的言論是否已經越權干涉非平機會工作範圍之社會事務,並要求周醫生收回有關言論,向社會澄清平機會正確的工作範圍。

周醫生近日的言論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正在扭曲社會整體價值和道德倫理觀念。本社曾於本年5月8日與 貴會主席周醫生會面,提出本社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意見。可惜周醫生近日的言論明顯是漠視我們的意見和訴求,本社對此深感失望。

鑑於周醫生對處理各種歧視問題不懂分清優次;漠視市民在公共空間的發言權;越權干預婚姻制度,本社質疑周醫生是否適合繼續領導平機會的工作。

本社促請 貴會盡快公開澄清上述事宜的立場,以正視聽。本社亦不排除將行動升級,包括讓更多教師、家長、社工、教牧、社會團體及市民關注周醫生和平機會處事的偏袒及不公平。此外,鑑於周醫生已無法公正地聆聽不同立場的意見,為讓平機會能準確地了解本社的立場和理據,本社希望能約見各位平機會委員,充份解釋性傾向歧視立法對公眾的影響。

11 五月, 2013

給香港政府和各個機構 (特予梁振英特首) 的一封公開信 (8)

特予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

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香港立法會曾鈺成主席

香港平機會主席周

大愛同盟所有負責同人

香港女同盟會負責人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黎銘澤和所有同人

聯合國駐港辦事處駐派人員、專員等同仁:

主題:  建立肯定差異和鑑定性/別正義的社會體系

你們好我是楊辰昕是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主席。這次是我第八次致函給你們,針對香港政府特別是平機會即將展開有關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程序研究工作提出我們的看法。

上週,周一先生回覆了我的訴求,他提到平機會目前正約見不同的關注團體,蒐集各界的意見,以便將消除歧視的工作做地更好。眼看這等快速的進展,我人在馬來西亞也樂觀其成。

因此,我針對平機會現階段的進展提出我的意見。我建議平機會大量參考現今學術界文獻,積極地與聯合國的機構合作,以擬定香港政府在立法的方向、深度和軸段,並公開資訊讓我們能夠進一步觀察。同時,我也建議香港平機會和IGLHRC 合作,請參考他們的網站: http://www.iglhrc.org/

再者,我再度建議平機會設立亞洲性/別與司法研究的學術小組,同步進行研討會和立法擬定工作,讓立法的工作能夠建立在一個更嚴謹的量化與質化的研究平台。

我提出這樣的建言,主要是因為要讓社會擁有性/別平等的意識是一個必須依據一系列系統性的社會改革和教育同步進階的過程,但這一切的努力卻不是一個必然的結果。我幾乎可以預見香港社會在未來的50年,儘管已經設立了反性傾向歧視條例,還是會有人民因為無知和欠缺良知等多種因素而依舊選擇歧視同性戀和變性人。

因此,針對此立法工作所預見的問題,我建議平機會的同仁參考這篇學術文獻,如下:

Title:  Conceptualizing gender equality in research on education quality

Authors:  Sheila Aikman, Anjum Halai, Jolly Rubagiza

Link: https://ueaeprints.uea.ac.uk/29400/

儘管這篇學術文獻主要是針對性別平等而不是性/別平等,但是從文中的敘述能夠發現到他們對進階減低性別歧視的概念和當中所需要跨越的困境是非常清楚的; 特別是他們在第48-51頁和最後總結所提出的建議和進一步加強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MDGs)  施政項目的看法,當中quadrant four所提到的大幅度對抗歧視並提供社會正義一個解決方案等項目,都將是香港政府和平機會在立法後所面對的最大的挑戰 – 如何確保社會認同和肯定社會需要另一個層面的性/別正義。

請允許我再度提醒你們有關基督左派和基督右派必須有辯論、溝通、整合等平台的重要性。我認為他們非常需要內部整合,而不是縱容小部分散亂的團體到處散播不邏輯的恐逆向歧視訊息。因此,我呼籲香港政府大量培育性/別專員、性/別專家和學者以提供香港社會內部更專業的學術輔助、人權意識和性別平等和性/別正義等課題的社會倡導。

基於我們都在公共機制內擔任社會監督的職務,我個人也對我國小部分的宗教團體所出現的人云亦云而感到遺憾。畢竟香港小部分教會的軟文化輸出不應該被他們囫圇吞棗甚至是起了危言聳聽的效應,而且很遺憾地是性/別議題在我國的基督團體亦停留在偏差性的道德審判而不是自家的學術精進。根據我的觀察,他們針對性/別歧視的課題而涉及學術剽竊、強烈宣示排他性、思維擴展性低和無深度思索的現象亦讓人權工作者和社會運動參與者覺得荒謬。

允許我指出一個也許你們沒有察覺的重點,佛教徒和興都教徒甚少探討同性戀是否是先天還是後天的問題,因為真正實踐宗教的教徒理應有能力洞悉事情的前因後果,而不是霸權式地置設排他性的假想敵。此外,以單一宗教干預涉及全民立法的工作對無神論者和其他宗教信奉者來說是一種非常霸權和不公平的舉動。

然,無可否認,香港政府和平機會的立法工作、施政和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成果也許能夠在一個世紀內摒除這些弊端,同步在亞洲區域立下標竿性的成就,一併消除我的顧慮。

針對以上的論述,我祝福周一嶽先生在立法的工作上水到渠成,加緊立法的進程,同步制衡內化歧視,積極引領亞洲北部的性/別文明,讓香港再度傲視亞洲。

我衷心感謝香港特首、香港政府和各個單位考量我們的看法和諫言共勉!

2013年5月11 日

楊辰昕

17 四月, 2013

給香港政府和各個機構 (特予梁振英特首) 的一封公開信 (7)

特予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
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香港立法會曾鈺成主席
香港平機會主席周一嶽
大愛同盟所有負責同人
香港女同盟會負責人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黎銘澤和所有同人
聯合國駐港辦事處駐派人員、專員等同仁:

主題: 呼籲香港政府蒐集內化歧視的證據

你們好,我是楊辰昕,是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主席。這次是我第七次致函給你們,針對香港政府特別是平機會即將展開有關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程序研究工作提出我們的看法。

根據我的觀察,周一嶽先生上任的第一個星期,香港明光社就針對周先生在Big Love Day的發言作出抨擊,特別是周先生言論中所提到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言論,而引發的先天/後天等爭議。我發現部的分輿論者的對話方式相當地粗俗和強勢,但是我對此現象完全不感到驚訝。

事實上,基督右派的輿論口氣和論述方式,很多捍衛性別平等和性/別正義的社運份子都習以為常,我們經常在倡議的工作中遭受到來自基督右派的類似質問,而我們發現他們的性別平等認知建構嚴重地貧乏和不足,甚至和現實的社會銜接不上,只是停留在迂腐和膚淺的層面,讓人遺憾。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對香港類似基督教會的軟文化輸出到我的國家而感到反感,因為他們的缺點太明顯了。

各位長官,我必須指出一個在現實層面很彰顯的欠缺點,那就是到今天為止,整個亞洲的公共體系和學術機制是完全沒有一個學術資料庫完整地將所有宗教對信徒施展的內化歧視案例和性/別傷害所導致的標竿案件進行蒐集的工作。

也就是說亞洲的司法和社會學科的資料庫很難找到有關宗教以宗教之名所造成的人道傷害,特別是部分的教會違反國際公約的條規、剝削人權、性別平等權、性/別權益、霸凌、歧視、非人道對待、壓抑和傷害自尊、精神虐待、排擠等標竿案件的證據,並沒有被詳細記載。

因此,我相信香港政府也沒有保留和研究這50年來,香港社會內的宗教管理層、宗教領袖和信徒以宗教之名對同性戀者進行驅趕、不友善對待、資源剝削、人際關係排擠和霸凌等所造成的傷害。而更嚴重的是他們(受害者) 完全沒有充裕的控訴管道和保障他們的法律權益,導致他們的傷害能見度很低,幾乎被保守社會和父權霸權的社會文化消聲和打壓,這群人成為沒有獲得精神傷害、身心靈傷害賠償和國賠的受害者。

事實上,稍微有人道意識的人都應該在性/別意識上關注一些比較實際的立法項目,例如: 香港的性/別受害者在哪裡? 最標竿的案件是否被消聲? 證據是否得以保留? 受害者是活著的,還是自殺死了?

但是,香港的部分教會特別是基督右派一樣,還停留在反覆質問香港的同性戀群體到底是先天還是後天的呢? 反逆向歧視等課題,可見他們的悲憫心很低,宗教內提倡的神愛也相當畸形。

從一個立法者的角度,我們都是希望從最嚴峻的標竿案件中找到推動司改的可能和契機,而不是縱容一些宗教集團以殘缺的宗教議程作出負面人道價值的社會倡議。因此,我呼籲香港政府洞悉此事件對多元宗教、多元社會和人權捍衛所造成的負面衝擊。

緊隨而至的,我個人呼籲香港政府蒐集香港近50年來基督教會特別是基督右派領袖和信徒涉及傷害男同性戀者和女同性戀者的案例,特別是他們選擇對教會出櫃之後所遭受到遭遇,社會身份和自尊上的貶抑,甚至所導致的身心靈傷害,並以司法和社會成本的計算方式,找出立法的對策。

我提出這項諫言,主要原因是因為我覺得香港政府必須建立完整的立法認知,特別是小部份教會對待體系內同性戀者的不人道和違反人權的待遇而擬訂完整的法律架構並作出司法上的制衡,我認為香港政府必須針對最隱密的內化歧視尋求對策。

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香港的性/別運動不需要再等下一個標竿案件(下一個受害者)來肯定立法的原因。畢竟性/別傷害在香港社會肯定存在,而歧視同性戀和變性人的案例和資料是否被完整地蒐集和整合才是最迫切的奠基點。

此外,我指出一些反對立法者的心態,我個人認為這群民眾欠缺了捍衛性/別權所需要的良知。由於其宗教冠上同性情慾為罪孽,因此他們覺得個人性取向的安排、選擇、自尊捍衛、人權和社會權益並不包含在良知的範圍。可見,這種心態是一種選擇性良知。

因此,我籲請香港政府投入大量的公共資源給予香港的基督左派和大愛同盟以糾正這種現象。我相信只有透過大量性/別平等和性/別正義的社會倡導、課題曝光機會和社會能見度,他們才能夠全面減低性/別 (性取向)歧視,成為基督宗教發展中的最大契機,也成為香港社會的性/別 (Sexuality) 平等的最大推動團隊。

此外,香港法律扶助的資源和單位也必須提供法律援助給予性/別歧視項目的受害者,讓他們平等地享有公共資源,畢竟法律改革的進程也從法庭審判的進程以測試其雛型的可行度和司法機制上缺陷。

同步地,我也針對香港平機會即將展開的研究工作給予我的推薦,我希望我可以推薦一些在台灣立法過程中表現很傑出的學者、專家和老師,我希望香港平機會能夠提供我相關的推薦管道,同步做出立法倡議資源上的整合。

針對以上的論述,我期盼香港政府特別是梁振英先生和周一嶽以大刀闊斧的英姿加緊立法的進程,同步制衡社會和宗教所隱藏的內化歧視,積極推動亞洲北部的性/別平等獻,展現前瞻性的司法專業和公信力。

我衷心感謝香港特首、香港政府和各個單位考量我們的看法和諫言。共勉!

2013年4月21 日

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President
馬來西亞青年諮詢委員會 部長直選委員
The Minister Selected Candidate, MPBN

2 四月, 2013

給香港政府和各個機構 (特予梁振英特首) 的一封公開信 (6)

特予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
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香港立法會曾鈺成主席
香港平機會主席周一嶽
大愛同盟所有負責同人
香港女同盟會負責人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黎銘澤和所有同人
聯合國駐港辦事處駐派人員、專員等同仁:

主題: 呼籲香港政府認清宗教集團中 “恐逆向歧視”中的內化歧視

你們好,我是楊辰昕,是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主席。這次是我第六次致函給你們,針對香港政府即將審核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程序,給予我們的看法。

首先,我要恭賀周一嶽先生在昨天正式上任香港平機會的主席,正式行駛權限執行平機會的工作。我個人重申,我針對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的立法程序持支持的立場。

之前我觀察小部分來自香港的宗教人士嘗試在馬來西亞的教會傳達”恐逆向歧視”的訊息,這個軟文化輸出的動作讓我非常不舒服。因為我發現當中事有蹊跷,我開始觀察並與參與者 (大馬牧師)進行對話,我發現到這種倡議的背後未必有扎實的、很學術性的性別平等 (Gender Equality and Gender Equity) 和性/別正義 (Sexuality Justice)的認知; 同時也在尊重和肯定女性學者的學術工作作為性別平等考量的基礎點略顯不足,讓我覺得擔心和遺憾。

因此,我希望根據之前的信函,再度提及內化歧視,提供香港政府一個比較清晰的概念。之前的內化歧視重點我就不再贅論,我提出其他人的新看法,如下:

到底什麼是內化歧視? (我稍微蒐集我在臉書上網友的看法,希望香港政府可以看到各個區域內人民的認知)

羅慧娟 :如果某人在一个体制里感觉满舒适,他为什么要放弃这种舒适,去聆听弱势族群的诉求?就像一切即得利益者,不会愿意将利益拿出来分享一样吧。

戴佑勳: 本身可能具有一定資源,可能生活於舒適圈,將結構因素視而不見,同與既得利益者共同壓迫弱勢者。如,將陰柔氣質視為較差的,與異性戀男性共同貶抑陰柔者,這群人也試圖將自己打扮為較陽剛的樣子,對於父權結構視而不見

Arwencw Chien Wen: 我觉得,我可能会加上这句:
由于所被灌输的信念,对于现存的不公平无法明确认知其不公之处,甚至会倾向于淡化甚至否定有不公之处,而且认为这样无可厚非。

例 子:生长在种姓制度严森的印度,贱民阶层受到的歧视是难以言喻的严重。因为遭受不公而奋起的一些贱民阶层人士,在其他阶层—如婆罗门–看来,就是在 “惹是生非”,而且勿要惊讶会有人这样不以为然地说:“现在他们的境遇已经改善得太多了,可他们就是人心不足,就是不肯安安分分保持低调。” (这,和一些恐同者说的:“要玩屁股就低调玩屁股啦,硬是要这么高调出来恶心人”的言论,何其相似?)

各位長官,我覺得所謂的“恐逆向歧視”就是一種霸權者持有的無可厚非心態。其實部分宗教集團機制本身就有很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文化,而且他們未必重視女性的成就和領導力,甚至可能有貶抑女性在女權運動、性別學、性別平等、司法學科等學術成果的傾向。如果這一切被查證屬實,這種蓄意忽視的心態就是一種歧視。

很詭異的是這種集團沒有辦法處理內在的問題,卻在立法的倡議中持反對的聲音,讓我覺得他們有誠信欠缺之嫌 ; 畢竟自身的性別平等都搞不好,還要反對性/別平等。

值得慶幸的是,最近亦有神學團體也認為逆向歧視不應該是反對立法的原因,他們決定從長計議重新鑑定反對的原因。可見香港另一部分的宗教集團亦有能夠邏輯思考和不盲從的信徒,他們能夠認知到反對立法的企圖所展現的荒謬和不邏輯,甚至早前反立法倡議其實並非全面的立法考量點。而這個倡議立法的過程中,香港基督左派的支持儘管看起來屬微弱群勢,但是卻很有重量。

此外,我也呼籲香港政府審視現有的公共機制是否有肯定和重視女性、性別、性/別學術論說的心態,並提出更加積極的學術方案和對策。

我個人閱讀了一篇在兩年前發表的學術文章,資料如下:
作者: Lan- Hung Nora Chiang & Ying-Chun Liu
題目: Feminist Geography in Taiwan and Hong Kong
連接: http://www.tandfonline.com/doi/abs/10.1080/0966369X.2011.583341

裡頭提到香港社會在性別運動和Gender Role Research Programme (GRRP)的功能;和他們所面對的資源缺乏和困境(page 558-560),我覺得香港政府特別是平機會主席應該認知到這問題的癥結,甚至是香港政府在這個課題上和台灣政府在性別平等和性/別運動發展上的競爭差距。 而我更期待香港政府秉持尊重多元學術的看法和高度並考量這篇文章所攜帶的訊息。

如果不是因為這篇文章的中肯敘述,事實上,在這之前,我是無法認知到香港社會、香港學術發展在性別平等、女性權利、性/別課題上的現實差距; 這也合理了為什麼香港小部分的教會在反立法案件中所展現的無知、對學術研究持重男輕女的態度、選擇不完整的性別平等和性/別正義的認知作為宣導工具 (請參考文章中的Page 560)。

我個人則非常反對這種現象和相關教會的軟文化輸出。因此,我再度呼籲香港政府作為施政者嘗試考量和洞悉多元宗教和多元社會所需要的空間、學術尊重的顧慮和人性所需要的尊嚴和司法權益。畢竟香港政府所建立的學術精神上的崇高權威亦是我很看重的面向。

再者,我在這次的信函中提到 “恐逆向歧視”。事實上,無知的其中一個的反射面就是恐懼,我覺得與其一些宗教集團大量地在他們的機制內暗聳恐懼,不如設立高金額的獎學金和學術經費培養性/別專員、培養和支持宗教和性別有關的男性和女性學者,認真地正視弱勢性別群體所需要的性/別正義。

最近我發現有牧師呼籲自己的信徒如果沒有準備好心理層次去面對教會裡頭的同性戀,就不要隨意去輔導自己教會中的同性戀,更不准冠之他們罪孽的污名;很遺憾地是牧師舉例和推薦的書籍也不是女性學者書寫的,更不是亞洲華裔學者擬寫的,讓人還是感受到他們選擇性推薦讀本的傾向。我個人是不知道當中的隱議程是什麼,不過我能夠揣測到當中的後續效應。

縱觀亞洲北部對性/別課題立法的緩慢進度和保守箝制,其實任何國家公共機制和領導人在施政上的消極和散漫態度亦難逃其究。當然,突破宗教箝制和剷除內化歧視的工作從來都不是容易的事,以精準的學術工作和性/別正義的考量去審視立法的發展也不是一日可成就的事情。

但願香港政府、立法會、平機會能夠在今年內確保反性傾向歧視條例能夠被確立,同時提供平等的平台給予基督左右派作出宗教上的思辨,協助他們釐清自己的宗教發展。

而更重要的是讓亞洲區域內充斥著男性霸權的部分宗教機構不再選擇性利用學術資源作為社會宣導,讓這些迂腐的重男輕女趨勢能夠趕快被剷除並重新洗牌。如果香港政府認真地閱讀我以上所提及的學術文章,香港平機會可能能夠展開更好的研究工作,找到更多的新發現。

針對以上的論述,我預祝香港政府特別是梁振英先生和周一嶽施政開明,成立研究小組,集合多元看法,讓世界看到香港政府在亞洲領域積極推動性/別平等的巨大貢獻,展現司法專業和公信力。

我衷心感謝香港特首、香港政府和各個單位考量我們的看法和諫言。共勉!

2013年4月02 日

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President
馬來西亞青年諮詢委員會 部長直選委員
The Minister Selected Candidate, MPBN

17 三月, 2013

給香港政府和各個機構 (特予梁振英特首) 的一封公開信 (4)

Filed under: Uncategorized — NiveYong @ 1:26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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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予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
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香港立法會曾鈺成主席
香港平機會主席周一嶽
大愛同盟所有負責同人
香港女同盟會負責人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黎銘澤和所有同人
聯合國駐港辦事處駐派人員、專員等同仁:

主題: 請香港政府積極地根除內化歧視和宗教箝制的弊病

你們好,我是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主席。這次是我第五次致函給你們,針對香港政府即將審核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程序,給予我們的看法。

我針對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的立法程序做出支持的立場。我希望根據之前的信函,再度提及內化歧視,提供香港政府一個比較清晰的概念。

到底什麼是內化歧視?
內化歧視是一種隱藏在文化、宗教、社會認知的隱議程,它並不是時常凸顯在人性上。但是如果某人之前固有的認知被挑戰、挑釁和瓦解,他的內化歧視才會張現和被發現,特別是兩方辯論,辯論的資源、學術資料和知識讓其中一方出於劣勢,情緒失控和理智不再的時候,那麼可能他的歧視才會被發現。

內化歧視是一種被讀聽起來都很堂皇、正派、理性的理由並用以掩飾該群體性的歧視心態 ; 這種歧視最難被偵破,因為它是可以被合理化的。合理化它的事物包括膚淺認知,男性霸權、宗教霸權、忽略女性學術成果、非邏輯思考、不紮實和片面選擇性學術論說、社會保守的社會教條、選擇性執行國際公約的條例和其他多元的縱容歧視面向去根植它的存在。要發現內化歧視,最好的方式是將當事人內心最大的歧視以辯論和溝通的方式發掘出來。

這個發現是一位在台灣長期針對性傾向和性/別做出倡議和社會工作的社團主席告訴我的,而我很認同。因為我最近在社交網站找人辯論香港政府是否應該立法、同性戀、宗教的課題,我發現辯論破裂後所展現的內化歧視和人性上的卑鄙,才是香港政府考量立法所要面對的燙手熱芋。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之前的信函要求香港政府關切社交網站的小組(Group),特別是名為明光社、明光社不能代表我的臉書小組,看出雙方的對比。如果香港政府的單位,特別是平權會(周一嶽主席的領導下)再不認真地、積極地找出內化歧視的癥結所在,並大量地提供公共資源做出宣導的工作,恐怕在梁振英先生您的任期內,香港社會將有一群受害者在沒有法律的保障下被人身攻擊、侮辱和傷害,特別是以宗教之名和宗教箝制所造成的傷害。這實在違反人權,特別是香港這自詡是多元文化、多元種族、多元宗教的國際都會。

儘管基督右派反對立法,但是我希望香港政府洞悉基督左派和右派所存在的實力不均等,無論是教會的勢力、資源上的數量、對立面的懸殊,都有不平等的現實面向。聲勢浩大的一方不代表對多元宗教的人民和社會才是好的,完整的性/別平等宣導才是最基本的人權。基督左右派的問題應該透過兩方的公開辯論來解決,讓其他的宗教信徒明白他們的立場而再做斟酌,而不是允許他們無理地掩飾宗教體系中根本沒有辦法解決的重男輕女、性別不平等、性/別歧視(Sexuality)的問題然後在那裡喧囂。

在這裡,我舉我的國家一個很開明的例子,我國的清真族有他們自己的回教法和回教法庭,非清真族則有自己的民事法,兩者的分水嶺很清楚,不能胡套在其他宗教信徒的身上。如果基督右派那麼捍衛反對立法,反性傾向歧視條例也可以將他們排除在外(我相信基督左派需要這個法律)。但是如果他們涉及歧視非基督教徒,則應在民事法庭內接受審判。只要不是香港全民(特別是非基督徒) 都必須因為他們而享受不到法律的保障,立法和法律的功能是可以做到很精細的。我個人覺得基督左右派很需要宗教上的思辨,香港政府應該建立一個公開的多元媒體辯論平台給他們,作出基督教上的性/別思辨。

畢竟基督教的性別 (Gender) 和性/別(Sexuality) 議程不應該是香港全民議程。

可見香港人民對法律保障的需求在這個時代已經走到一個對公共司法需求很極致、精細的多元尊重和多元捍衛自尊的地步,而周一嶽似乎必須比前屆平權會主席更加積極,加緊人權和自尊捍衛的腳步。

此外,允許我詳細地點明宗教箝制的缺點,作為一個公共政策和立法機制演變的觀察者,我必須指出一個很詭異的發現。我發現那些利用宗教條規作為人權和自尊上箝制動作的單位,他們其實不覺得法律很重要,更不覺得貶低弱勢群體 (女性、同性戀、變性人)有什麼問題。我的社運朋友就說他們可能覺得宗教的經文比法律重要,所以立法的動作正在挑戰他們宗教的權威。

針對上一段所提及的重點,我雖然也有宗教信仰,也很肯定宗教的地位和權威性 ; 但是做為一個司法改革工作者,我選擇了立法和立法試航 (trial run) 。立法和實施法律的最大功能是減低歧視,找出受害者,提供他/她自尊上的彌補和被傷害後的期待,重塑受害者的人生; 同時建構一個零歧視的性別友善和多元性/別環境給人民居住,這點不是宗教集團就能夠做到的事情。

而台灣的性別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霸凌防治準則到今天都還在試航,立法工作從2004年就開始展開,到今天還在評估和改善法律,受害者的能見度和期待從立法的功能中受惠。這才是香港政府領導者特別是梁振英特首和平權會主席應該認知到的關鍵事項。

我最初致函的目的是因為我感受到不舒服,我不是很認同來自香港基督右派的軟文化輸出 (在FACEBOOK上的小組),後來我寫信給一些學者和社會運動份子,我才發現原來他們的看法被剽竊,但是事先沒有徵求到他們當事人的同意。某香港學者頻密來馬作宗教和性/別宣導,但是我個人卻看不到其學術上的尊重和全面性,讓我很遺憾。發現到我國某信徒群體開始轉貼這些資料,讓我覺得香港政府有必要認真地看待這種事情,也許這種事情會讓非常重視學術專業的香港政府顏面受損。

突破宗教箝制和剷除內化歧視的工作從來都不是容易的事,但願香港政府、立法會、平機會能夠在今年內確保反性傾向歧視條例能夠被確立,同時提供平台給予基督左右派作出宗教上的思辨。

真相總越辯越明,預祝香港政府施政開明,成立研究小組,集合多元看法,讓世界看到香港政府在亞洲領域積極推動性/別平等的巨大貢獻,展現司法專業和公信力。

我衷心感謝香港特首、香港政府和各個單位考量我們的看法和諫言。共勉!

2013年3月17 日

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President
馬來西亞青年諮詢委員會 部長直選委員
The Minister Selected Candidate, MP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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