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予 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
香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
香港立法會曾鈺成主席
香港平機會主席周一嶽
大愛同盟所有負責同人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主席黎銘澤和所有同人
聯合國駐港辦事處駐派人員、專員等同仁:
主題: 請正視香港社會所需要的性別正直 (Gender Integrity) 和性別正義(Gender Justice )
你們好,我是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主席。這次是我第二次致函給你們,針對香港政府即將審核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程序,給予我們的看法。
我針對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的立法程序做出支持的倡議。昨天,我也很雀躍地知悉英國英女王簽署了新的國協憲章協議,以促進同志權利和性別平等。儘管,香港已經和英國的關係逐漸淡化,外交上的交流也出現新的面貌,但是我們希望香港政府了解性別正直和性別正義背後的重大意義和影響。
之前我方的立場就曾經針對香港一些團體頻密來馬來西亞舉辦活動提出我的看法。後來我方在社交網站作出觀察,我們發現到一些很詭異的事實。因此,我打算明列幾個重點,希望香港政府能夠成立觀察小組,再作詳細觀察,亦鑑定立法考量的基礎 :
1反對立法者的組織有濃厚的重男輕女文化。
反對立法者的組織有濃厚的重男輕女文化,女性很難在組織內擔任最高階領袖 (教宗),而且擔任領袖的比率也很低。(很大可能違反了女性30% 參與決策權的倡議,也就是說違反女權。)
2 反對方似乎不是那麼尊重學術。
我發現反對派用了很多網絡宣傳,很巧妙地大量地使用哈佛學者、社運份子的看法,箝植入自己的議程,但是我發函給這些學者和人士,他們告知我這項舉動完全不在他們認知和授權下的宣導動作。
可見反對派對學術的態度很詭異。 一來他們又要引用西方學者的論說來支撐自己的論說, 二來又對學術所要求的求證和尊重持不專業的態度,轉貼別人的資料卻不徵求當事人的同意。
3 反對派似乎嘗試忽略國際公約的重要性。(特別是CEDAW和日惹原則)
4 反對派蓄意或無意地忽略學術成就。
為了確保此信函不具挑釁的目的,我簡單地說明我方的發現。我們發現大馬社會開始有宗教領袖和人士針對性/別學術定義和這個課題做出不合理的論述, 特別是反對派所認定的性偏差 (他們自創的學術名詞)、 性取向、性癖好、社會認同的距離和定義, 他們都嘗試混為一談,造成學界和社會的困擾,這些舉動也對學術工作非常地不尊重。
這種舉動很大可能影響香港政府立法程序和原則的考量點,特別是人權、人類自尊、性別權利。
作為學術研究員,我不知道性偏差是異性戀(部分, 不是全部, 很大可能只是反對派)和同性戀都同意的定義, 還是只是反對派各自同意的定義,如果只是反對派提出的學術定義, 那麼這種動作違反學術審核。
5反對派嘗試貶抑亞洲區域的學術研究,特別是蓄意忽視台灣已經很完整的性別平等課題的學術看法。
反對派似乎選擇了用學術來包裝自己,但是他們卻同時貶抑台灣經已很完整的性/別學術和西方性別運動的成就。當然這些成就對他們現有的立場很不利。而我個人就很反對宗教議程干涉學術。
6 反對派的內化歧視很難被偵破。
儘管反對派在一些大會做出對同志友善的動作,例如l: 某母親擁抱和愛她的女兒等, 展現大愛的表現。但是如果香港政府的研究小組去其臉書看, 你們還是會發現到裡頭的人使用很侮辱性的字眼來說明同性戀的。這種表裡不一的展現,讓人擔心。
7 反對派的最詭異之處
儘管反對派大量地拋書包,引用西方學者的論述。但是亞洲區的華裔性別專家和學者, 到今天為止, 完全沒有性別專家願意替香港的反對派站台。
我相信,當中主要的原因是他們不認可反對派的議程 ,他們亦知道亞洲文明需要突破的範疇和社會歧視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解決。
8 反對派選擇性病態化和誇大化性/別弱勢群體
一些社交網站出現這種說詞(同性戀= 娈童 = 性虐 = 愛滋病)展示了部分群體的無知,他們以最極端地方式污名化他們完全不了解的弱勢或少數性別群體。
涉及歧視的病態化的說詞,如: 同性戀是病態
最邏輯的反駁點: (針對同性戀是不是病態一詞)
1 如果长得丑都可以整容或医治得变美,那么长得丑是不是也是一种病啊?
2 一个左撇子要求被医治成为右撇子,而医治成功了,那左撇子就是一种疾病吗?
8 反對派沒有引用女性學術成就來說明性別和人權的重要性
綜合第1,2,3,4,5,7的重點,我們懷疑這種利用學術卻顛覆學術的操縱, 必將導致我們不知道選擇性學術立論背後的操縱是否存有歧視女性學術理論、貶抑女性學者的成就,壯大宗教集團背後的男性霸權的議程.
台灣、印度、大陸、印尼已經有很多女性學術工作者針對性別和人權課題寫了很多很重要的學術文獻,但是這個課題的學術工作沒有被提及。作為學術工作者,我是覺得很詭異。
有鑑於以上種種的疑點,我再度重新申明,我希望香港政府能夠瓦解這種對多元宗教社會不利的(干涉立法)的議程。我更希望香港政府能夠明白危言聳聽的禍害。
作為尊重民主的政治和政策諮商的工作者,我最不能理解地是反對派竟然意圖繞過民意,反對公眾諮詢,務求社會法律與其集團的道德議程一致。同時,我亦發現反對派連重男輕女的管理文化都制衡不了(女性沒有當領袖和決策者的機會),更沒有辦法確保他們的信徒在當中面對歧視和排擠,竟然要干涉涉及多元宗教和多元民族的立法工作。
此外,看起來,反對派也斷定香港政府的立法過程必然會令該法例變得過份籠統,變相成為廣泛打壓言論的法例。因此,我也不同意任何一方為了避免個別人士利用法律漏洞在自己身上謀取利益,就可理直氣壯地拒絕讓弱勢群體免受歧視,包括拒絕相關立法。(這點和基督左派的看法一致。)
我也作出質疑,反對派所謂的宗教之愛是否有完整的性別平等認知? 此外,他們對性/別學術是否有完整的認知? 他們是否真的那麼尊重學術和國際公約? ,都是很值得觀察和懷疑的事情。
最後,我希望香港政府能夠考量立法最根本的精神。我個人覺得其實亞洲性/別平等的趨勢需要的是司法保障上的試航 (Trial Run) ,就連台灣 (聯合國評為亞洲第一名) 的都是。 但是卻有一群自私的反對派想盡辦法阻止立法。.這點真的讓社會、政府、學術工作者差點在他們胡亂地製造 “喧鬧挑釁” 和 “學術假象"後,差點忘記了人類個人最基本的自尊需求。
我個人覺得香港基督左派的努力是很引以為傲的,香港政府應該多傾聽他們的聲音,確保他們有足夠的能見度、發聲管道和社會資源,以捍衛香港人民特別是基督信徒的性/別權。畢竟他們才是面對多層高度打壓、父權霸凌的群體。
由於我是佛教徒,我覺得我必須提醒香港政府,部分的宗教對弱勢和少數的性別族群是很肯定、很包容、很支持立法的。佛教不忍眾生大悲苦,我方希望香港政府認真地考量立法,給佛教徒最大的福祉。
我們的團體也很樂意和香港政府合作特別是平權會,因為我方組織有研究小組專門針對性/別、政治、政策的課題作出監督和倡議,特別是周一嶽先生所提出的研究獻議,也是我們很關切的事項。
最後,我們期盼香港政府亦體現社會教育和性別平等教育的責任,持續監督反對派的立場、倡議和行動, 提供他們足夠的心理輔導、社會意識和性別平等教育管道, 讓他們擁有健康的人權、人道的意識。 我們衷心感謝香港特首、香港政府和各個單位考量我們的看法和諫言。共勉!
2013年3月11 日
楊辰昕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President
馬來西亞青年諮詢委員會 部長直選委員
The Minister Selected Candidate, MPB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