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探討如何全面地斬草除根僞善的反同宗教集團
臺灣總統蔡英文女士:
你好, 這是我第十次給你致函。再一次, 此信函主要議程呼籲蔡英文總統和幕僚重視臺灣多元成家和同志平權的議題,特別是針對傳統反同宗教派系對你們和人民的表裏不一, 所構成的宗教罪行,特別是涉及仇恨罪的部分, 詳細地甚至針對性地以内政部近期對我們的回應而提供我們的看法, 希望蔡英文總統和幕僚能夠看清楚當中内政部和法務部行事風格的荒謬和不政治正確, 進而要求蔡英文總統整頓臺灣内政部和法務部, 提到部長和其幕僚的行政效率和對外禮節。
正如我之前所提及, 我個人非常重視民進黨《促進轉型者正義條例》的草案,並認爲臺灣政府和民進黨應該認真探討如何全面地斬草除根僞善的反同宗教集團、 解決臺灣政教勾結的問題、剝削同性戀族群和性小眾,甚至涉及恐嚇和歧視挺同異性戀者的問題。我個人到今天都一直擔心臺灣基督左派、性小衆、挺同異性戀者得的處境。
事實上,我相當質疑反同一神教的信徒已經在臺灣的政府機制建立了隱性團隊和脈絡, 我們的團隊能夠接受這種政治正確的宗教手段嵌入,畢竟這種伎倆已經盤踞已久, 但是我依舊樂觀地希望蔡英文總統能夠聽到更多的聲音, 正如臺灣目前的多元局面, 傾聽到我方的隱憂。
我們整理了臺灣團隊的意見,再度提出我方的看法,這一次我們納入一些和一神教的資訊, 以幫助臺灣政府思考,宗教信念對施政的累贅,甚至對臺灣社會文明發展的包袱, 如下:
*(同樣的,我們和反同信徒的不同之處是我們不隨意更改臺灣人民的意見,我們不隨意做出剽竊的事情,我們盡量保持逐字稿, 以便讓臺灣政府特別是蔡英文總統能夠了解到臺灣人爲了鼎報此事,做了多大多麽讓人感動的付出)
神祇們處罰薛西弗斯,叫他不停地把一塊巨石推上山頂去,由於它本身的重量,巨石又從山頂上滾下來。他們是有一些理由認為沒有更可怕的處罰比過從事徒勞無功和毫無希望的工作。
上述文字出自卡謬的《他比他的石頭更堅強》,呂欣潔在《台灣婚姻平權未來──團結改變儒家與傳統家庭價值威權》中提及,對同志族群公開性傾向的包容程度,與他們本身的條件有相當大的關聯。他們就如薛西佛斯,因為台灣政府略施小惠般的給予同志族群尊重(同性戀除罪化、不得因其為同志而剝奪其工作權等),卻不願去責罰詆毀他們名譽的人們,造了一條有盡頭、目標的路,但又命其必須不斷上下來回,一生不得"達成目標"。回至底部,依舊可聞仇恨、歧視的喧囂;走至頂部,政府遺棄、推離他們誠懇的身段。這是審判,無關對社會的報償,而是對一個族群的殖名,他們終會變成失落的神話。
「出櫃」這件事情將會成為微小的個人面對龐大的家庭與社會結構,就像我們很難期待一個受壓迫的勞工站出來對抗壓迫他的大財團一樣。所以和罷工一樣,成功優 秀的同志、外表亮麗的同志,因為擁有較多的社會資本,出櫃,便成為一個相對而言沒那麼困難的事,但這絕對不等於這個社會已然改變,而是再次地印證出,要好 好做一個人,便要有足夠的資本才行。(呂欣潔)
法蘭茲.卡夫卡(Franz Kafka):「我早已指出了審判可以成就一場懲罰的殖名。」(原文“Here in the penal colony I have been appointed as judge”)哈佛國際法律期刊(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中一篇針對以色列最高法院前任院長巴拉克,在ISC(Israel’s Supreme Court)做為法官審判的足跡和教條中,進行批判省思,一開始就引述了卡夫卡的話。作者認為他所謂的審判可稱作「外交性質的審判」( diplomat-judge),相對於「活動者/激進者的審判」(activist-judge),只是修飾過的詞彙,一方面擴張政治立場,另一方面指責法律不夠完備來保障人民權利,寫下: 「法官不應該成就獨裁的立法人員。他理應避免給予非民主的價值表達意見的時機。」(原文 “A judge, should not advance the intent of an undemocratic legislator. He must avoid giving expression to undemocratic fundamental values.”),獲得國際的認可,但始終縱容一堆違反人權的嚴刑拷打發生。(Palestinians and inhumane conditions of incarceration and torture; expulsion and deportation; curfews and closures; and killings with impunity are the highlights of this system that Barak justified and, hence, advanced.)
我和馬來西亞的合作友人都曾向內政部陳情,述說臉書#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中對同志族群詆毀的言論,並建議內政部加以責罰並管制,但其始終以信仰自由來進行推辭,我強烈懷疑台灣政府有預設的立場,進行了一番自我的修飾,高呼宗教信仰的口號,任其侵踏同志族群的領土,更慘的是,還完全翻出法律來應和自己的論述,不思量到法律中的惡法,相較於巴拉克的話語要來的沒有建設性和說服力(我不認同他,但對內政部的回覆,我連說我為何不認同都覺得很羞恥),以及又故意不提刑法中對妨礙名譽的懲處,如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政府官員明顯避重就輕的態度,使我再次感到十分的羞恥。
我絕非要破壞政府官員腦中多元信仰的美滿風景,但是,請你們也聽一聽我們眼中多元信仰的風景,我必須嚴肅的說,你們真的該食一口人間煙火!我希望法律可以訂出一個明確的規範,不該讓言論及信仰自由無限擴張,但同時可以讓人民有依循的明確原則,2016年5月21日,馬來西亞當局待補了14名在ISIS的嫌疑犯,過去兩年已經逮補將近170位ISIS成員,看到此,我不是要完全支持馬來西亞的做法,但我想反問的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台灣政府會如何處理,還是持續高喊宗教信仰的自由?
我也明白,台灣之所以沒有因宗教仇恨而發生明顯衝突,正是政府官員給予了每個宗教高度的自由,但相對的,人民即使受其害也只能忍氣吞聲,政府官員還以此得意洋洋。我不是要推廣恐懼,也並非要像巴拉克一樣藉著民主的口號來殘害他們,法律除了限制人民也可以限制政府,我們可以建立限制非法宗教的機構,要求政府管制違法宗教,但也必須通過限制政府管制幅度的法律,讓宗教信仰可以維持在一定的自由高度,不因此機構的成立而毀滅殆盡。
我讓薛西弗斯留在山下!一個人永遠會一再發現他的重負。但薛西弗斯揭示了更崇高的真誠,這真誠舉起了巨石而否定了神祇。他也下結論說一切都很好。此後,這沒有主宰的宇宙,在他看來,既非無益的,也不是徒勞的。這石頭的每一顆原子,在這充滿了夜色山上的每一片礦石,它的本身就形成一個世界。掙扎著上山的努力已足以充實人們的心靈。人們必須想像薛西弗斯是快樂的。
我很想說服自己同志族群在政府官員和反同人士口中的神為他們打造的"世界"中可以平安快樂,但,抱歉,我不想欺騙自己。除非,每位同志都是薛西佛斯―這悲劇性的英雄,而每位政府官員以及反同宗教人士口中的神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濫用權力的打壓同志族群,不然,我會說,他們大多不是不快樂的人,就是必須堅強過人。
請問,如果他們只不過想當個一般人呢?
他們離開奧美拉城,向前走入黑暗,他們不再回頭。他們要去的地方對我們來说還不如這歡樂之城,我不知該怎麼描述。有可能那些地方根本就不存在。可他們似乎知道自己要去哪——這些離開奧美拉城的人知道。
上述文字引自Ursula K·Le Guin的《離開奧美拉城的人》(The Ones Who Walk Away From Omelas),反對的就是政府口中美好的烏托邦景象,搓破這虛偽又華麗的謊言,一切崩壞的臨門一腳,就在事件在無法矯飾即是最真實的狀態下呈現,事件已和事件的背景完全的交融,沒有人能推辭這份責任,因為太顯而易見。
當人們真的看透這場對同志族群的殖名,如奧美拉城的人民發現自己的國家竟放任一個孩子被關在那惡臭、潮濕的地窖裡一般,把同志族群鎖在櫃子裡,或言你們創造的世界裡,人民會離開台灣!於是,台灣就會成為空殼,沒有人民,哪來的國家?在此鄭重地提醒政府官員,司法正義和教育都必須轉型,不要再讓同志族群忍受高度信仰的人引述聖經的話來反駁他們,請教導宗教人士一些重要的科學觀念,為避免讓更激進的人士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請用正義的轉型改善言論和信仰自由的氾濫。
英雄的標籤,還有他們的巨石,這就台灣政府和反同宗教人士耽擱出的他們的歲月。”
如同上文的主旨,我衷心感謝臺灣總統蔡英文能夠將臺灣一神教的反同極端宗教集團所有僞善、迂腐、不明的反同手段一一偵破,保護臺灣人民; 甚至偵破這種反同宗教集團對臺灣政府的串謀訛騙, 打斷這種食髓知味的變本加厲。請蔡女士您能夠拿出政治決心為臺灣這種任由宗教議程操縱型小衆權益而亡羊補牢,甚至終止違反憲法的反同議程和伎倆。
但願蔡總統能夠仿效匈牙利總理詳細地審視涉及以聖經歧視同性戀的特定的宗教(特別是基督教和天主教)教定位為全民政治考量, 並透過立法院和司法機構的認定,從此透過憲法的立場杜絕臺灣政治體制和公共體制内的政教勾結。 (參考鏈接:匈牙利總理以憲法為由禁止傳播伊斯蘭教 http://www。fun01。net/post48905)
共勉!
敬祝:
政務順利 愉快安康
楊辰昕
環球領導力協會 馬來西亞國家總監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2016年 7月08日
- 臺灣内政部部長
臺灣法務部部長
參考資料:
http://www.philosophy.com.tw/book/book-32.htm
http://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malaysian-police-nab-14-isis-suspects-in-4-day-operation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583
按一下以存取 HILJ-Online_48_Sultany.pdf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2655884/
第十一次給臺灣總統蔡英文致函
Tags: blind spot, Christian Right Wing, 社會, 這個令人失望的國家, Irony, Legal reform in Taiwan, Sad to say, Taiwan, Taiwan movement, What a shame, 台灣, 同性婚姻議題, 多元成家, 婚姻平權, 弱勢群體, 性/別, 性/別權, 恐同
主題:並認知反同極端宗教團體能需要特殊法律來規範的需求
臺灣總統蔡英文女士:
你好, 這是我第十一次給你致函。 此信函主要議程呼籲蔡英文總統和幕僚重視臺灣宗教信仰的發展,並認知到臺灣目前涉及反同極端宗教團體正在污名化同性戀者和性小衆的局面可能需要特殊法律來規範的社會需求。
我們整理了臺灣團隊的意見,再度提出我方的看法,這一次我們納入一些宗教的資訊, 以幫助臺灣政府思考,宗教信念對施政的累贅,甚至對臺灣社會文明發展的包袱, 如下:
*(同樣的,我們和反同信徒的不同之處是我們不隨意更改臺灣人民的意見,我們不隨意做出剽竊的事情,我們盡量保持逐字稿, 以便讓臺灣政府特別是蔡英文總統能夠了解到臺灣人爲了鼎報此事,做了多大多麽讓人感動的付出)
慈濟財團法人在台中設立的潭子分院,是於民國86年草擬的開發計畫,在民國88年921大地震過後,那塊預計要建成慈濟醫院的土地東側,有車籠埔斷層的通過,但內政部卻依然於民國89年通過此開發計畫,在全國環境影響評估中,評估單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敏感區位(SensiArea)為「是否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 」,倒數第二欄的「是否經過敏感區位(SensiStatus) 」的答案是:未知。是否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 是否位於國家重要濕地? 是否位於核子設施周圍之禁建區及低密度人口區?全是未知。然而,是否有其他環境敏感區或特定區?答案是:否。其評估的依據實在無法令人信服,且十分可笑,政府只想打迷糊仗,以慈濟是為慈善的理念為由,對此一開發案行有條件的通過,面對慈濟團體零備案的強硬態度,政府竟然軟弱的屈服,又因其為所謂優質的宗教團體,而衛服部對其財務報表不進行查核,在基隆保護區的開發案竟在一天之內草率地通過。
在中華人權協會的現任律師李永然,非常憂心的告誡民眾《宗教團體法》未符合「必要性」、「相當性」及「利害關係權衡」,並說明國家立法介入宗教領域,也悖於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所規定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之意旨,接著援引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揭示:「宗教團體管理、處分其財產,國家固非不得以法律加以規範,惟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
李律師的文章發表於2011年,4年後,慈濟的表裡不一,應該讓李律師見到人性的黑暗面,並提醒了他,宗教團體雖以信仰為凝聚力,但其領袖是個人類,既然是人類,就會犯錯因此需要加以監督,且有權利和義務的存在,難道李律師不曉得贖罪券的由來,也沒有聽說過政教勾結的案例嗎?說實話,我不相信!李律師說已有刑法可以管束,何須特立《財團法人法》來規定,因為,發生跟宗教相關的小型(政府自立的標準)刑事案件,政府都會像突然忘了什麼一樣,呆滯的持續回答人們 : 我國宗教信仰的多元性,正是因為有憲法的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我們不能去干預他們的自由 ; 再者,就文素珍的案件來說,也完全忽略證嚴法師運用善款購地的行為,只對文素珍進行責罰,釋昭慧還忍不住抱怨,慈濟難道只能被動受人捐地,卻不能主動向人購地,是嗎?我詳細的轉述她的話,避免讓她寬鬆議題而逃離責任 : 請問,慈善團體可以用善款來解決私人債務問題嗎?這問題,簡直可笑至極,但似乎還真的不違法,至少證嚴法師沒因此受罰。但據我所知,財團法人須以非營利為目的,這種為個人利益為目的的事件,即使是在幫助一個欠債的人,好像也說不過去吧。為何這不能以法律懲處慈濟此項作為,這不就是法律疏漏的一個環節嗎?還是,現行法律中有法源依據可以責罰,但是政府故意忽略呢?
日月明功囚禁詹姓男子致死,只以刑法作為依據,也未規定教主陳巧明出獄後不可繼續宣揚教義 ; 錫安山的新約教會發動脫離體制的神本教育,完全自立為國,信眾不須盡義務教育,並以詛咒聞名(有實例),政府不敢對他們實行任何處置,宗教信仰已完全超脫了道德和科學化的事實,甚至義務和責任,並且不是只在個人的腦海運作,而是成為一個龐大的體系,信仰超然獨立到侵犯了人民的權利,人民為何只能受迫於此,忍氣吞聲的生活。台灣從未訂定何為邪教,而德國巴伐利亞政府青少年局已有參考的條件,李律師和台灣政府有必要去查看。
最後,我再次提醒,反同基督教如今也都封存在宗教信仰自由當中,推辭責任,並對同志族群進行歧視的言語,政府必須知道,教義是有有效期限的,時代在前進,不要再以宗教信仰的自由為由,給予他們的惡行完善的保存方式。老實說,這不是這麼難察覺的事情,這些邪惡和非人性,想必如慈濟案背後一樣,政府這般義無反顧的通過和忽視,正顯示了你們的迂腐和從中可能的獲益,今天,政府真的不要把人民當傻瓜,講一堆可笑的話語就想蒙蔽人民,我們可不是你們的信眾。”
如同上文的主旨,我希望臺灣政府特別是内政部和能夠適度地公開一些訊息給臺灣的性小衆,保障他們的權益。 針對此,我建議臺灣政府特別是内政部、教育部、警察局、法務部能夠提供負責揭發和引導極端反同的宗教的方式,甚至公開該部門負責人的電話和聯絡方式, 還有其他相關的單位資料和特定職務的負責人通訊資料,以便減低性小衆這群受害者被反同基督徒/天主教徒和其他傳統反同右派信徒傷害后的焦慮和傷害。
我衷心希望臺灣總統蔡英文認知到臺灣因爲沒有仇恨罪而造成的欠缺, 特別是保障臺灣人民不再受到反同極端宗教的荼毒:以現在的法治來説,臺灣政府在這點做地不夠好, 讓人權分子和司法專員都覺得非常地惋惜。 但願,蔡總統明白任何剝削、忽略、無視人權議題都存有因果, 這些事情到最後還是回歸到肇事者和執政者的身上。 如果臺灣政府真的有決心, 能夠將臺灣一神教的反同極端宗教集團所有僞善、迂腐、不明的反同手段一一偵破,保護臺灣人民, 這也許才能改善臺灣在聯合國和國際組織的外交地位。
再一次,我期盼蔡總統能夠仿效匈牙利總理詳細地審視涉及以聖經歧視同性戀的特定的宗教(特別是基督教和天主教)教定位為全民政治考量, 並透過立法院和司法機構的認定,從此透過憲法的立場杜絕臺灣政治體制和公共體制内的政教勾結。 (參考鏈接:匈牙利總理以憲法為由禁止傳播伊斯蘭教 http://www。fun01。net/post48905)
共勉!
敬祝:
政務順利 愉快安康
楊辰昕
環球領導力協會 馬來西亞國家總監
馬來西亞國際創進協會 主席
2016年 7月11日
臺灣法務部部長
參考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C%AB%E5%AE%89%E5%B1%B1_(%E5%8F%B0%E7%81%A3)
http://blog.udn.com/tzuchiorg/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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